疫情防控期間銷售口罩引發的巨額行政處罰
發布日期 2020-02-29 17:25
疫情防控期間,因銷售口罩引發的巨額行政處罰案件(538000元),通過郭春明律師的成功辯護,最終免于處罰。
案情簡述:2020年1月25日,當事人自購1300只口罩,購買價格為每只10元左右。除自用和送人外,剩余200只口罩在業主群內銷售,銷售價格為每只18元左右。一名業主對口罩質量不滿意,要求退貨,當事人以包裝已打開為由不同意退貨,業主舉報。某區市場監管局快速出動,于1月28日將口罩全部扣押,擬作出沒收及罰款538000元的行政處罰。該局同時將案件移送到某公安局分局,某公安分局以非法經營罪立案,并對當事人作出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。
郭春明律師接受委托后,立即處理該案件,在詳細分析了案件存在的情況后,指出該案件現有證據、法律依據、程序和合理性等方面有明顯的問題,向某區市場監管局提出了聽證申請和陳述與申辯。2月13日聽證會舉行,2月27日結當事人取回行政處罰決定書,依然罰款538000元,聽證會流于形式,未改變結果。當事人再次委托提起行政訴訟。經過郭律師的一系列努力和辯護,法院判決撤銷被告所作行政處罰決定書,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。郭律師專業、合法、嚴謹、高效的辦案水平,最終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