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期徒刑再審改判有期徒刑,十年
發布日期 2021-12-15 10:37
2021年12月14日,郭春明律師代理一起刑事案件,再審改判,從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十年。
案情簡述:2009年,被告人自營發廊生意,一天晚上張某來到發廊,因言語間調戲被告人的女友,被告人與張某發生口角,張某將被告人捆綁,然后對被告人的女友進行猥褻、強奸,被告人憤怒怨恨之下,掙脫捆綁拿起剪刀刺向張某,張某受傷倒地,同時自身固有疾病發作、死亡(法醫鑒定)。2012年被告人被捕,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。
自此,被告人在獄中多次申訴未果,直至2021年其家屬找到郭春明律師,郭春明律師在詳細了解案情的前因后果之后,代理被告人的申訴,從正當防衛的角度,層層分析......
最終,被告人于2021年12月10日迎來了再審改判:從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十年。雖然沒有實現無罪結果,但是被告人再有兩個月就能刑滿釋放,也是可賀的事,被告人家屬聽到此消息,喜極而泣,終于等到一家人團聚。
郭春明律師表示,將繼續代理其申訴,爭取無罪。